专题一出生、死亡

出生随堂测验

1、单选题:
​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选项:
A: 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不享有民事权利 
B: 胎儿不享有人格权,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胎儿不享有财产权,财产权也不是民事权利 
D: 胎儿享有继承权,不是基于权利,而是基于法律对胎儿的特殊保护 
答案: 【 胎儿享有继承权,不是基于权利,而是基于法律对胎儿的特殊保护 

2、单选题:
​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从高到低的顺序是(    )。‌
选项: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答案: 【 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死亡随堂测验

1、单选题:
‎人的出生和死亡是(  )。 ‌
选项:
A: 非民事行为  
B: 民事法律行为  
C: 民事法律事件
D:  D.一般事实一般事实
答案: 【 民事法律事件

2、单选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
选项: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案: 【 不得自行恢复  

3、判断题: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专题三物权法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随堂测验

1、多选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
选项:
A: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B: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C: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D: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答案: 【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判断题: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 ‎‎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错误

3、判断题: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地役权随堂测试

1、多选题:
​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B: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并应当支付使用费。
C: 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D: 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时,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答案: 【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时,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2、多选题:
‌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即地役权是依附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存在,与需役地不可分离。
B: 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地役权存在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不能被分割为各个部分或仅仅以一部分单独存在。
C: 地役权一般通过地役权合同而设立。
D: 与需役地的便利相对应,供役地则负有一定的负担,这些负担的内容和范围非常广泛,但主要表现为容忍和不作为义务,不负一定作为的积极义务。包括允许他人通行于自己的土地,对自己行使土地的权利进行某种限制,放弃部分使用的权利,容忍他人对自己土地实施某种程度的损害,等等。
答案: 【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即地役权是依附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存在,与需役地不可分离。;
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地役权存在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不能被分割为各个部分或仅仅以一部分单独存在。;
地役权一般通过地役权合同而设立。;
与需役地的便利相对应,供役地则负有一定的负担,这些负担的内容和范围非常广泛,但主要表现为容忍和不作为义务,不负一定作为的积极义务。包括允许他人通行于自己的土地,对自己行使土地的权利进行某种限制,放弃部分使用的权利,容忍他人对自己土地实施某种程度的损害,等等。

3、判断题:
‏地役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可以单独转让。 ‎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错误

宅基地使用权随堂测验

1、单选题:
​下列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B: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C: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D: 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应当批准。
答案: 【 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应当批准。

2、多选题: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
选项:
A: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的,缺少宅基地的
B: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C: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
D: 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答案: 【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的,缺少宅基地的;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
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3、判断题:
‏我国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的单独流转,但是农村村民私有房屋的流转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房屋转让而一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此外,我国法律承认私有房屋为继承标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可因房屋的继承而取得。​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抵押权随堂测试

1、判断题: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错误

2、判断题:
登记生效主义是指抵押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发生效力的要件,未经登记,抵押权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抵押当事人之间也无约束力,亦即抵押权根本不能成立。如在商品房上设置抵押就必须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方使得抵押权生效。​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3、判断题:
‌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抵押权依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设定,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抵押人将抵押财产转移,对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只能要求债务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主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担保物权随堂测试

1、多选题:
‏担保具有以下(    )性质。‏
选项:
A: 平等性,担保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担保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B: 自愿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C: 从属性,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主债无效或消灭,从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
D: 保障性和补充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其次是起到债务不履行合同时替代履行的补充作用。
答案: 【 平等性,担保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担保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自愿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从属性,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主债无效或消灭,从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
保障性和补充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其次是起到债务不履行合同时替代履行的补充作用。

2、判断题:
‎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该财产抵偿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错误

3、判断题: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留置权随堂测验

1、多选题:
​留置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如下(    )方面。‏
选项:
A: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即不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有约定,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留置权当然产生。
B: 留置权与原始债权具有牵连性。债权人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并非基于留置财产上的关系而产生,则不得留置该财产。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C: 留置权以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为要件。如果债权人丧失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即消灭。
D: 留置权的效力具有双重性。留置权人在其债权未受清偿以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这是留置权的留置效力,又称留置权的第一次效力。在债务人超过一定的期限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以留置财产折价或变卖、拍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留置权的变价与优先受偿效力,又被称为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
答案: 【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即不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有约定,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留置权当然产生。;
留置权与原始债权具有牵连性。债权人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并非基于留置财产上的关系而产生,则不得留置该财产。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留置权以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为要件。如果债权人丧失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即消灭。;
留置权的效力具有双重性。留置权人在其债权未受清偿以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这是留置权的留置效力,又称留置权的第一次效力。在债务人超过一定的期限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以留置财产折价或变卖、拍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留置权的变价与优先受偿效力,又被称为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

2、判断题:
‏留置权因合同而产生,因此,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错误

3、判断题:
‎留置担保的范围可以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质权随堂测试

1、判断题:
​质权与抵押权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客体与公示方法不同,质权的客体都是动产,抵押权的客体都是不动产;质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抵押权原则上需要登记才能设立。‎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错误

2、判断题:
‏权利质权,是指以所有权以外的权利作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3、判断题: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的公示方式都是交付。‎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错误

专题二物权法一

共有随堂测试

1、多选题:
​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包括(    )。‍
选项:
A: 共有人有约定的依约定分割
B: 共有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作价补偿
C: 共有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价值分割
D: 共有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必须实行实物分割
答案: 【 共有人有约定的依约定分割;
共有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作价补偿

2、多选题:
‍下列关于“共有”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B: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C: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D: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答案: 【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判断题: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 【 正确

善意取得随堂测验

1、单选题:
​善意取得适用于哪些(      )权利的取得。‍
选项:
A: 所有权取得与他物权取得均可
B: 只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
C: 只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
D: 所有权取得与他物权取得均不可
答案: 【 所有权取得与他物权取得均可

2、多选题:
‏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要件(    ):​
选项:
A: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谓无权处分,是指没有处分权而处分他人的财产。如果出让人有处分权,则没有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如果出让人有处分权,只是其处分权被限制,比如所有人处分被法院查封的财产,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B: 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善意取得制度的核心在于保护受让人的合理信赖,因此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必须是善意的,对于不动产而言,只要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时,有合理的理由信赖登记,就是善意的。对于动产而言,主要是通过转让的价格,交易的场所和环境,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关系等综合因素来判断受让人是否善意。
C: 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因此,善意取得必须适用于有偿的交易,无偿交易不适用善意取得。至于是否合理,则主要参考市场价格。
D: 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即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

剩余75%内容付费后可查看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